昨晚才忽然發現又到了十二月23日,這麼說來,算算應該滿六年了。
本來標題是下"The Most Familiar Stranger",不過想想也不能算是Stranger才對,最後就改成這個奇怪的標題。
所以那應該是2001年12月23日。然後到2006年2月。然後到現在。
從兩人一直台南台東兩地跑,你到台南實習,陪你考教師甄試,勸你上台北做想做的事,到開店,到分手。到我上台北,到我真正能夠撇開這一段,到現在。
時間過的好快,該過去的終究會過去,沒有什麼會停下來,也沒有什麼能夠停下來。時間刷去想留下的與不想留下的,只剩下朦朧的回憶。
就讓回憶停留在回憶裡,時間繼續走,人生也得繼續下去。
December 24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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