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我應該要去當義工。
我不適合夜店或Party那種娛樂場合。因為我不擅長跟人搭訕,也不太愛去那種場所。
不過若是去工作的,那至少有工作夥伴,有工作的事情可以聊。一起搬搬桌椅,一起記錄球賽。沒話題又得一起做事,自然就會有話題出來。不像在娛樂場合,要叫我去搭訕,還真的講不出話來。
並不會特意要找個人生伴侶的。多認識一些朋友,聊聊不同的人生,也是非常有趣。若是有緣遇到另一半,當然也是美事一樁。開始工作以後,生活圈不過就工作上的那些人。能夠有機會結識一些其他人,才不會悶在自己的小圈圈,悶透了。
所以說,這是一次很棒的經驗。
就某方面來說,整場亂亂的,會不會更能激發出義工們的革命情感呢?哈哈。
August 22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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