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鞋非常少,幾乎每天都穿同一雙鞋。之外還有一雙快爛掉的伯肯拖鞋。
國高中因為打球,所以都穿籃球鞋。籃球鞋是打球用的並不耐風吹雨淋,比較專業的作法是把籃球鞋背在身上,到球場才換上的。否則鞋子的壽命會大大縮短,當時大約一年就要換掉一雙兩千塊的鞋,都是穿壞的。話說我媽還真捨得讓我買球鞋。
我其實很懶得逛街買鞋、買衣服還是買包包,所以把鞋穿壞對我來說實在是一件麻煩事。因為太挑剔了,很難找到喜歡的鞋。所以我比較希望他可以永遠都不要壞掉。
上大學以後,比較少打球了,一方面也是需要比較正式一點的鞋子,我姐推薦我買馬丁。其實在那之前我也買過一千多塊的短靴,但是實在不好穿,所以就晾在一邊了。
後來自己去買了第一雙馬丁,是40年紀念款,咖啡色的八孔短靴。真不便宜,大概一隻腳就可以抵一雙球鞋了。不過也是超耐的,從大一還是大二買的,穿到碩士畢業上台北工作都還沒壞。完全沒有開口笑,皮面也沒破,唯一就是鞋跟已經磨到歪一邊了。這樣算算,也是非常划算的啦,還省去了重新找鞋的麻煩。
後來的第二雙,紅色八孔基本款,姊姊幫我贊助一隻腳。本來比較想買黑色的,不過他們都說黑色看起來太重,而且很像學生鞋。但是比較符合我的低調個性。最後是選了紅色,其實偷偷想說以後還可以改擦黑色鞋油,把他變成暗紅色,應該也蠻不錯的吧。
怎麼會想到這個呢?因為昨天颱風太大,把整個陽台都吹濕了,連帶放在陽台上的鞋子們全都遭殃。新鞋也就趕緊拿進來擦乾,舊馬丁就趁機一起把他洗一洗。因為他已經好久沒穿,裡裡外外髒透了。趁機洗一洗,等晾乾再上上鞋油,改天再找店家把鞋跟修一修,就可以再穿好幾年啦。
October 7, 2007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